學生會
Student Association
學生議員依下列規定選出之:
以系為選舉區選舉之。
學生議員總額上限為 40 席。
歷次選舉,除各選舉區至少應選一人外依各系所學制調整議員人數,
並依其學生人數,按比例分配學生議員當選名額。
各選舉區當選學生議員人數應有上限。